《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 建
建设单位: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库区左岸
建设内容:拟建设2个2000t级散货泊位(水工建筑物兼顾5000t级船舶);改建码头至S311段连接道路,全长约1.985km。码头年吞吐量400万t,主要运输和暂存散货(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矿建材料等);使用金沙江岸线214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纸质文件的查阅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cvYcoXIUKFw9W8K6F8vdQ 提取码:8gkx
纸质版本通过下方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56ir8QvK59H_9lns-Euww 提取码: 9vtp
五、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东方时代广场17F
(3)联系人:蒲女士
(4)联系电话:0831-2365719
(5)邮箱:997474390@qq.com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座12层
(3)联系人:周先生
(4)联系电话:028-61331721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内容保障单位: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31-2329983 建设维护单位: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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