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发布《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对道路营运驾驶员在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程、运营服务规范等行为实行量化管理,将从12月10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办法》与此前的规定有哪些不同?11月23日下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宁坚做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访谈栏目,进行了详细解读。
宁坚介绍,修订后的《办法》共5章31条,包括总则、记分分值、记分管理、执法监督和附则5大部分。相较于之前,新《办法》在内容、分值、程序等方面都有变化。
“为了更好地发挥记分管理的教育引导作用,构建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良好营商环境,《办法》新增了信用修复内容,也就是学习减分制度。”他解释,对记分在15分以下的营运驾驶员,只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就可申请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扣减10分。
和之前相比,《办法》首先保持了对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在这前提下,减轻了13项轻微违规分值,删除了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证件等条款,弥补了网约车等15项管理空白,做到记分分值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规章的有效衔接。
“为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我们不仅增加了15分以下的营运驾驶员的学习减分流程,还修改完善了15分以上的营运驾驶员的清分流程。”他说,“这样《办法》落实也会更加到位。”
《办法》的记分周期是自驾驶员初次领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累计记分考核周期是12个月,满分为20分。宁坚提醒广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通常是同时使用,但各自的记分周期不同,请注意不要混淆。
修订后的《办法》统筹考虑了营运驾驶员学习减分的需求,增加了对记分在15分以下的营运驾驶员学习减分规定。
《办法》规定,对参加安全生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学习的,每学习20学时并通过考试的,一次可申请扣减2分;对参与并安全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可一次性申请扣减3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扣减10分。
“通过学习减分这个举措,我们还是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道路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安全责任意识,以达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要的目的。”宁坚说。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将网约车司机也纳入管理范围。宁坚说,近年来随着网约车的发展,部分网约车在运营过程中会打一些“擦边球”,比如变相从事城际班线运输经营活动等行为。这次将网约车驾驶员纳入记分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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