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时,查获一批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并迅速联合珙县林竹局野保站依法予以放生,有效保护了辖区野生动物资源。

一、执法检查发现异常,迅速控制现场。7月15日上午,珙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珙泉镇中心村开展例行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车辆货物疑似运输活体野生动物,经现场开箱查验,初步判断箱内装有20余只活体石蛙,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随车人员无法提供任何合法运输及来源证明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物品予以暂扣,并立即控制现场、固定证据。
二、迅速联系野保部门,共同督促放生。珙县交通执法大队第一时间联系了珙县林竹局野生动物保护站,通报现场查获情况,请求专业人员到场处置。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所查获的活体蛙类为石蛙,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在珙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双方共同督促下一同将查获的石蛙运送至适宜生存自然水域环境放生,确保了放生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的线索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协同打击的工作格局;结合执法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引导运输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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